二十二、傷官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原注: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不見官,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財輕,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率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强身弱,何財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財,無印不宜見印,須詳辨之。
任氏曰:傷官者,竊命主之元神,旣非善良,傷日幹之貴氣,更肆縱橫。然善惡無常,但須駕馭,而英華發外,多主聰明。若見官之可否,須就原局權衡,其間作用,種種不同,不可執一而論也。有傷官用印,傷官用財,傷官用劫,傷官用傷,傷官用官。若傷官用財者,日主旺,傷官亦旺,宜用財;有比劫而可見官,無比劫有印綬,不可見官,日主弱,傷官旺,宜用印,可見官而不可見財;日主弱,傷官旺,無印綬,宜用比劫,喜見劫印,忌見財官,日主旺,無財官,宜用傷官,喜見財傷,忌見官印,日主旺,比劫多,財星衰,傷官輕,宜用官,喜見財官,忌見傷印。所謂“傷官見官,爲禍百端”者,皆日主衰弱,用比劫幫身,見官則比劫受克,所以有禍。若局中有印,見官不但無禍,而且有福也。傷官用印,局內無財,運行印旺身旺之鄕,未有不顯貴者也。運行財旺傷旺之鄕,未有不貧賤者也。傷官用財,財星得氣,運逢財旺傷旺之鄕,未有不富厚者也;運逢印旺劫旺之地,未有不貧乏者也。傷官用劫,運逢印旺必貴;傷官用官,運逢財旺必富;傷官用傷,運遇財鄕,富而且貴,與用印用財者,不過官有高卑,財分厚薄耳。宜細推之。
一曰傷官用印格
己丑 辛未 丙寅 己丑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火土傷官重疊,幸在季夏,火氣有餘,又日坐長生,寅中甲木爲用。至丁卯運,克去辛金,破其丑土,所謂有病得藥,騰身而登月殿,慶集瓊林;接運丙寅,體用皆宜,仕至黃堂。
辛酉 丁酉 戊午 辛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此土金傷官重疊,喜其四柱無財,純清氣象。初運木火體用皆宜,所以壯歲首登龍虎榜,少年身到鳳凰池。惜中運癸巳壬辰,金生火克,所以生平志節從何訴,半世勤勞只自憐。
壬戌 壬子 庚辰 己卯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金水傷官當令,喜支藏暖土,足以砥定中流。因時財爲病,兼之初運水木,以致書香不繼;至三旬外,運逢火土,異路出身,仕至州牧;午運衰神沖旺,台省幾時無謫宦,郊亭今日倍離愁。
丙辰 癸巳 乙丑 丙子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此木火傷官,印綬通根祿支,格局未嘗不美。雖嫌財星壞印,而丑辰皆濕土,能蓄水晦火。惜乎運途無水,以致一介寒儒,至申運火絶水生,名列泮宮,後九赴秋闈不捷。
二曰傷官用財格
丙申 戊戌 丁卯 乙巳
乙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火土傷官,劫印重疊,旺可知矣,以申金財星爲用。遺業本豐,辛丑壬運,經營獲利,發財十餘萬;至寅運,金臨絶地,劫遇長生,又寅申沖破,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不祿宜矣。
癸亥 乙卯 壬申 乙巳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水木傷官,日主坐長生,年支祿旺,日主不弱,足以用巳火之財。嫌其中運金水,半生碌碌風霜,起倒萬狀。至戌運,緊制亥水之劫,合起卯木化財,驟然發財數萬;至酉沖破傷官,生助劫印,不祿。
戊子 辛酉 戊午 丁巳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土金傷官,日主祿旺,劫印重逢,一點財星,秋水通源。子賴酉生,酉伏子護,遺業小康;甲子乙丑二十年,制化皆宜,自創數萬;至丙寅運,生助火土,克泄金水,不祿。
壬申 辛亥 辛酉 庚寅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此金水傷官,四柱比劫,雖用寅木之財,卻喜亥水,泄金生木,使比劫無爭奪之風,又得亥解申沖。若無亥水,一生起倒無寧,終成畫餅。亥水者,生財之福神也。交甲寅乙卯,白手成家致富;後行火運,戰克不靜,財星泄氣,無甚生色;至巳運,四孟沖,劫又逢生,不祿。
三傷官用劫格
癸亥 辛酉 戊申 己未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此土金傷官,財星太重,以致拂意芸窗。幸喜未時,劫財通根爲用;更妙運途卻佳,捐縣佐出仕。至丁巳丙辰運,旺印用事,仕至州牧,宦資豐厚;乙卯沖克不靜,罷職歸田。
己未 癸酉 戊戌 庚申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此土金傷官,支類西方,金氣太重,以劫爲用。喜其當頭克癸,故書香繼志;更妙運走南方火地,拔貢出身,由縣令而遷州牧,薦蒞黃堂。一生逢凶化吉,宦海無波也。
癸亥 甲寅 癸亥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此水木傷官,喜其無財,故繼志書香,嫌其地支寅亥化木,傷官太重,難遂青雲。辛運入泮,亥運補廩,庚戌加捐出仕。己酉戊申二十年土金,生化不悖,仕至別駕,宦資豐厚。
戊申 己未 丙戌 己丑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此四柱傷官,若生丑辰月,爲從兒格,名利皆遂。生於未月,火有餘氣,必以未中丁火爲用。惜運走西北金水之地,以致破敗祖業;至癸亥運,貧乏無聊,削發爲僧。
戊辰 庚申 己酉 癸酉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亦傷官用劫,嫌其辰爲濕土,生金拱水,未足幫身;更嫌運走西北金水之地,以致一敗如灰,不成家室。
以上五造,皆是用劫,何前三造名利兩全,此兩造一事無成?因運無幫助之故耳。由此推之,非人之無爲,實運途困之耳。
四曰傷官用傷官格
庚辰 己卯 壬辰 庚子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壬水生於卯月,正水木傷官格。天幹己土臨絶,地支兩辰,乃木之餘氣,一生金,一拱水,又透兩庚,不但辰土不能制水,反生金助水,必以卯木爲用,所謂一神得用,此象匪輕。初運庚辰辛巳,金之旺地,功名不遂;至壬午運,生財制金,名題雁塔;癸未生拱木神,甲申支全北方水局,木逢生助,仕版連登,由令尹而升司馬,薦至黃堂,擢觀察而履臬藩,入座封疆;一交酉,沖破卯木,詿誤落職。所謂用神不可損傷,信斯言也。
乙酉 戊寅 癸酉 癸丑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癸水生於寅月,正水木傷官。地支印星並旺,酉丑拱金,必以寅木爲用,才能有餘。乙亥運,木逢生旺,中鄕榜;甲戌癸運,出仕縣令;酉運支逢三酉,木嫩金多,詿誤落職。前造與此造皆因少火,有病無藥之故,若有火雖行金地,則無大患矣。
己卯 庚午 甲寅 丁卯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甲木生於午月,木火傷官。年月兩幹,土金無根,置之不用;地支兩卯一寅,日元强,必以丁火爲用,故人權謀異衆。丁卯運,入泮登科,仕縣令;丙寅運,克盡庚金,宦資大豐;乙丑合庚,晦火生金,落職。
丙子 乙未 丙辰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丙日未月,火土傷官。四柱無金,子水枯幹,未土爲用。第嫌乙木並透根深,功名難遂。初運丁酉丙申,制化乙木,財喜稱心;戊戌十年,熙熙攘攘,日熾日昌;己運土無根,木回克,刑耗並見;一交亥運,木得生火,逢劫,得惡病而亡。
五曰傷官用官格
壬戌 己酉 戊戌 乙卯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戊日酉月,土金傷官,地支兩戌,燥而且厚,妙在年幹壬水,潤土泄金而生木,足以用官。亥運,財官皆得生扶,功名順遂;壬子,早遂仕路之志;癸丑,支拱金局,服制重重;甲寅乙卯二十年,仕至侍郞。
庚午 己卯 壬申 己酉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壬水生於卯月,水木傷官。喜其官印通根,年支逢財,傷官有制有化,日元生旺,足以用官。巳運,官星臨旺,采泮水之芹,折蟾宮之桂;壬午癸未,南方火地,出宰名區,鶯遷州牧;甲申乙酉金得地,木臨絶,雖退歸,而安享琴書,其樂自如也。
辛未 辛卯 壬辰 己酉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壬水生於卯月,水木傷官,天幹兩辛,支逢辰酉,益水之源,官之根固,傷之蔭泄,必以己土官星爲用。己丑運,采芹食廩;戊子雖然蹭蹬秋闈,而家業日增;丁運亦無大患;至亥運會木局,傷官肆逞。刑耗並見而亡。
癸酉 己未 丙午 癸巳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丙午日元,支類南方,未土秉令,己土透出,火土傷官,藏財受劫,無官則財無存,無財則官亦無根;況火焰土燥,官星並透,以官爲用。運至火土,破耗刑喪;乙卯甲寅運,雖能生火,究竟制傷衛官,大獲財利,納粟出仕;癸丑壬子運,由佐貳而升縣令,名利兩全。
六曰假傷官格
戊申 戊午 丁巳 乙巳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火土傷官,日主旺極,喜其傷官發泄菁華,更妙財星得用。庚申辛酉運,少年創業,發財十餘萬;壬戌幸而水不通根,雖有刑耗而無大患;至癸亥運,激火之烈,泄財之氣,不祿。
壬子 辛亥 壬子 癸卯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六水乘權,其勢泛溢,全賴卯木泄其精英。初交水運,仍得生助木神,平寧無咎;甲寅乙卯,正得用神之宜,采芹食稟,丁財並益;一交丙辰,群比爭財,三子克二,夫婦皆亡。
壬辰 壬子 壬子 癸卯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天幹皆水,支逢旺刃,喜其支合卯辰,精英吐秀,所以書香早遂。但木之原神不透,未免蹭蹬秋闈;更嫌運逢火地,猶恐壽元不永。交丙運庚午年,水火交戰而亡。
戊午 丙辰 戊辰 辛酉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此重重火土,最喜酉時,傷官透露,泄其菁華。三旬之前,運走火土,蹭蹬芸窗,一交庚申,雲程直上。及辛酉壬戌癸亥四十載,體用合宜,由署郞出爲巡使,從藩臬而轉封疆,宦海無波。
乙酉 辛巳 戊午 丙辰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此火土當權,乙木無根,以辛金爲用。辛丑年入泮,後因運程不合,屢困秋闈。至丑運暗拱金局,科甲連登;丙子乙亥,地支之水,本可去火,天幹木火不合,所以仕途蹭蹬,未能顯秩耳。
丁酉 乙巳 戊午 丙辰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與前造只換一辛字,八字不及前造,而運途卻勝於前,亦以辛金爲用,非官印論也。丁丑年濕土生金晦火,又全會金局,發甲入詞林,蓋運在辛丑,正歲運皆宜也。
丁丑 丙午 己酉 辛未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造土榮夏令,金絶火生,四柱水木全無,最喜金透通根。惜乎運走東方,生火克金,不但功名增蹬,而且財源鮮聚。交辛丑運,年逢戊辰,晦火生金,食神喜劫地,秋闈得意,名利裕如。
二十三、清氣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穀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殺雜之,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閑神,不來破局,乃爲清奇。又要有精神,不爲枯弱者佳。濁非五行並出之謂。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財,以食神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以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戕,俱爲濁。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滯氣,皆爲澄濁以求清,皆富貴命矣。
任氏曰:命之最難辨者,清濁兩字也。此章所重得,“澄濁求清”四字也。清而有氣,則精神貫足;清而無氣,則精神枯槁。精神枯即邪氣入,邪氣入則清氣散,清氣散則不貧即賤矣。夫清濁者,八字皆有也,非正官一端而論也。如正官格,身弱有印,忌財,財星不現,清可知矣。即使有財,不可便作濁論,須要看其情勢。如財與官貼,官與印貼,印與日主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之源頭更長矣,至行運再助其印綬,自然富貴矣。即使無財,不可便作清論,亦要看其情勢,或印星無氣,與官星不通,或印星太旺,日主枯弱,不受印星之生;或官星貼日,印星遠隔,日主先受官克,印星不能生化,至行運再逢財官,不貧亦夭矣。如正官格,身旺喜財,所忌者印綬,傷官其次也。亦看情勢,如傷官與財貼,財與官貼,官與比肩貼,不特官星無礙,抑且傷官化劫生財,財生官旺,官之源頭更長,至行運再遇財官之地,名利兩全矣。如傷官與財星遠隔,反與官星緊貼,財不能爲力,至行運再遇傷官之地,不貧亦賤矣。如傷官在天幹,財星在地支,必須天幹財運以解之;傷官在地支,財星在天幹,必須地支財運以通之。或財官相貼,而財神被合神絆住,或被閑神劫占,亦須歲運沖其合神,制其閑神,皆爲澄濁求清。雖擧正官而論,八格皆同此論。總之喜神宜得地逢生,與日主緊貼者佳;忌神宜失勢臨絶。與日主遠隔者美。日主喜印,印星貼身,或坐下印綬,此即日主之精神也;官星貼印,或坐下官星,此即印綬之精神。餘可類推。
癸酉 甲子 丙寅 乙未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丙生子月,坐下長生,印透根深,弱中之旺。喜其官星當令,透而生財,所謂“一清到底有精神”也;更妙源流不悖,純粹可觀。金水運中,登科發甲。名高翰苑;惜中運火土,以致終老於詞林。
甲子 丙寅 己亥 辛未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春土坐亥 財官太旺,最喜獨印逢生。財藏生官,財印綬之元神愈旺;氣貫生時,而日主之氣不薄;更妙連珠生化,尤羨運途不悖。所以恩分雕綿,寵錫金蓮,地近清楚,職居津要。
癸未 甲子 丙寅 丁酉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與前癸酉者,大同小異。前則官坐財地,此則官坐傷地,兼之子未相貼,不但天幹之官受克,即地支之官亦傷。更嫌劫入財鄕,所謂財劫官傷,縱使芹香早采,仍蹭蹬秋闈。辛酉庚申運幹支皆財,財如放稍春竹,利如蔓草生枝,家業豐裕;一交己未,傷妻克子,遭回祿,家業大破。可知窮通在運也
二十四、濁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原注:柱中要尋他清氣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若清,又要有精神爲妙,如枯弱無氣,行運又不遇發生之地,亦清苦之人。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亦了此生平矣。
任氏曰:濁者四柱混雜之謂也。或正神失勢,邪氣乘權,此氣之濁也;或提綱破損;另求別用,此格之濁也;或官衰喜印,財星壞印,此財之濁也;或官衰喜財,比劫爭財,此比劫之濁也;或財旺喜劫,官星制劫,此官之濁也;或財輕喜食傷,印綬當權,此印之濁也;或身强殺淺,食傷得勢,此食傷之濁也。分其所用,斷其名利之得失、六親之宜忌,無不驗也。然濁與清枯二字酌之,寧使清中濁,不可清中枯。夫濁者,雖成敗不一,多有險阻,倘遇行運得所,掃除濁氣,亦有起發之機;如行運又無安頓之地,乃困苦矣。清枯者,不特日主無根之謂也,即日主有氣,而用神無氣者,亦是也。枯又非弱比也,枯者,無根而朽也,即遇滋助之鄕,根在苗先之意也。凡命之日主枯者,非貧即夭;用神枯者,非貧即孤。所以清有精神終必發,偏枯無氣斷孤貧,滿盤濁氣須看運,抑濁扶清也可亨。試之驗也。
乙亥 庚辰 戊戌 丁巳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戊戌日元,生於辰月巳時,木退氣,土乘權,印綬重逢。用官則被庚金合壞,用食則官又不從化,而火又克金,無奈何而用財,又有巳時遙沖,又不當令;若邀庚金生助,貪合忘生,且遙隔無情,所以起倒不一,幸而財官尙有餘氣,至乙亥運,補起財官,遂成小康。
癸亥 己未 丙午 己丑
戊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火長夏令,原屬旺論,然時在季夏,火氣稍退,兼之重疊傷官泄氣,丑乃濕土,能晦丙火之光,以旺變弱。濁氣當權,清氣失勢,兼之先行三十年火土運,半生起倒多端。至乙卯甲寅,木蔬厚土,掃除濁氣,生扶日元,衛護官星,左圖右史,財茂業成。
丁卯 丁未 庚午 己卯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此造大略觀之,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似乎清美,無如午未南方,火烈土焦,能脆金,不能生金;且木從火勢,又壞印綬,無生化之情,非清枯而何?更嫌運走東方,一生未遂,所謂“明月清風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也
二十五、真神
令上尋其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貴,用若無爲碌碌人。
原注: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爲忌神所害則貴。如參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爲碌碌庸人矣。
任氏曰:真者,得時秉令之神也;假者,失時退氣之神也。言日主所用之神,在提綱司令,又透出天幹,謂聚得真,不爲假神破損,生平富貴矣。縱有假神,安頓得好,不與真神緊貼,或被閑神合住,或遙隔無力,亦無害也。倘與真神緊貼,或相克相沖,或合真神,暗化忌神,終爲碌碌庸人矣。如行運得助,抑假扶真,亦可功名小遂,而身獲康寧。故喜宜四生,忌神宜四絶,局內看真神,行運看解神。是先天而爲地紀。所以測地,先看提綱以定格局;中天則爲人紀,所以範人,次看人元司令而爲用神;後之三式,合而用之,則造化之功成矣;造化功成,則富貴之機定矣;然後再定運程之宜忌,則窮通了然矣。後學者須究三元之正理,審其真假,察其喜忌,究沖合之愛憎,論歲運之宜否,斯爲的當。故法度雖可言傳,妙用由人心悟也。
甲子 丙寅 己丑 甲子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山東劉中堂造,已土卑薄,生於春初,寒濕之體,其氣虛弱,得甲丙並透,印正官清,聚得真也。柱中金不現而不得化,假神不亂;更喜運走東南印旺之地,仕至尙書,有尊君庇民之德,負經邦論道之才也。
壬申 壬寅 丙子 乙未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鐵制軍造,殺逞財勢,嫩木逢生,最喜寅木真神當令,時幹透出乙木元神。寅申之沖,謂之有病。運至南方火地,去申金之病,仕至封疆,聲名赫弈。有潤澤生民之德,懷任重致遠之才也。
庚申 戊寅 壬子 甲辰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此造日臨旺地,會局幫身,不當弱論。喜其時幹甲木,真神發露;所嫌者,年遇庚申,沖克甲寅,又逢戊土之助,謂假亂真。雖然早采芹香,屢困秋闈;至壬午運,制化庚金,秋桂高攀,加捐縣令;申運沖寅,假神得助,不祿。
二十六、假神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困頓。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原注: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其人難無大禍,一生迍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爲用神,是爲提綱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轉生,地支卯多酉沖,乙庚暗化,運轉西方,亦爲有真,亦或發福。以上特擧真假一端言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詳辨之。
任氏曰:氣有真假,真神失勢。假神得局,法當以真爲假,以假爲真;氣有先後,真氣未到,假氣先到,法當以真作假,以假作真。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時支,有辰戌丑未之類,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時支,或得申字沖寅,或得酉丑拱金,或天幹又有戊己生金,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亦可取用,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氣亦虛,而日主愛假憎真,必須歲運扶真抑假,亦可發福。若歲運助真損假,凶禍立至,此謂以實投虛,以虛乘實,是猶醫者知參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參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殺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有是病而服是藥則生,無是病而服是藥則死。且命之貴賤不一,邪正無常,動靜之間,莫不有真假之跡。格局尙有真假,用神豈無真假乎?大凡安享蔭庇現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創業興家,勞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傷者有之,薄承者厚創駁雜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嶇者,假神不足居多。細究之,無不驗也。
乙酉 戊寅 壬午 庚戌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壬水生於立春二十二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幹土金並透,地支通根戌酉,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用以庚金化煞,法當以假作真,純粹可觀。雖嫌支全火局。克金灼水,喜其火不透幹,又得戊土生化更妙。運走西北,所以早登雲路,甲第蜚聲,仕至封疆,有利民濟物之志,稟秀德真儒之器。總嫌火局爲病,仕路未免起倒耳。
庚戌 戊寅 癸未 癸丑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丙戌
癸水生於立春二十六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幹土金並透,地支丑戌通根。傷官雖當令,而官殺之勢縱橫,即使傷敵殺,而日主反泄,況未能敵乎?庚金雖是假神,無如日主愛假憎真,用以庚金,有兩歧之妙:一則化殺官之强暴,二則生我之日元,時幹比肩幫身,又能潤土養金。第中運南方,生殺壞印,奔馳不遇;至甲申,運轉西方,用神得地,得軍功飛升知縣:乙酉更佳,仁至州牧:一交丙,壞庚,不祿。
丙子 己亥 辛酉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此造以俗論之,寒金喜火,金水傷官喜見官,且日主專祿,必用丙火無疑。不知水勢猖狂,病竊去命主無元神,不但不能官,即或用官,而丙火全無根氣,必須用己土之印,使其止水生金衛火。丙入亥宮臨絶,欲使丙火生土,而丙火先受水克,焉能生土?所以己土反被水傷,真神無情,假神虛脫。初運庚子辛丑。比劫幫身,叨蔭之福,衣食頗豐:壬運丁艱;一交寅運,東方木地,虛土受傷,破蕩祖業,刑妻克子,出外不知所終。
二十七、剛柔
柔剛不一也,善爲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注:剛柔相濟者也,柔者濟之以剛,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而反助其剛暴,猶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太柔者濟之以剛,而不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三月,遇甲、丙、壬而喜,則輸情 ;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將何如哉!餘皆類推。
任氏曰:剛柔之道,陰陽健順而已矣。然剛之中未嘗無柔,所以陽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剛;柔之中未嘗無剛,所以陰喻坤,坤生三男,是剛取乎柔,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時當令,原局無克制之神,其勢雄壯,其性剛健,不泄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爲頑物矣。若以剛斬其柔,謂寡不敵衆,反激其怒而更剛矣。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時無氣,原局無生助之神,其勢柔軟,其性至弱,不劫則不辟,不辟則不化,不化則爲朽物矣。略以柔引其剛,謂虛不受補,反益其弱而更柔矣。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悅之情,從者有變化之妙。克、泄、引、從四字,宜詳審之,不可概定,必須以無入有,向實尋虛,斯爲玄妙之旨。若庚金生於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於八月,必要丁火,雖得制化之義,亦死法也。設使庚金生於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見,又當如何?莫非棄明現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乙木生於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現,莫非棄現在之劫印,反求無形之丁火乎?大凡得時當令,四柱無克制之神,用食神順其氣勢,泄其菁英,暗處生財,爲以無入有;失時休囚,原局無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殺,殺得制則生印,爲向尋虛。宜活用,切勿執一而論也。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幹甲木無根,用年幹壬水,泄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幹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恒;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餘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泄菁華之意也。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爲用。惜運走四十載土金水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巨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
辛酉 丁酉 乙未 丁丑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乙木生於八月,木凋金銳,幸日主坐下庫根,幹透兩丁,足以盤根制殺,祖業豐盈,芹香早采。但此造之病,不在殺旺,實在丑土;丑土之害,不特生金晦火,其害在丑未之沖也。天幹木火,全賴未中一點微根,沖則被丑中金水暗傷,以致秋闈難捷。至癸巳運,支全金局,癸水克丁,遭水厄而亡。
戊辰 辛酉 乙亥 甲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乙木生於八月,財生官殺,弱之極矣,所喜者,坐下印綬引通官殺之氣,更妙甲木透時,謂藤蘿系甲。出身雖寒微,至亥運入泮,壬子聯登甲第,及壬癸運,早遂仕路之光;丑運丁艱,甲寅克土扶身,不次升遷;乙卯仕至侍郞。此造之所喜者,亥水也。若無亥水,不過庸人耳。然亥水必要坐下,如在別支,不行生化之情,功名不過小就耳
二十八、順逆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其氣勢而已矣。
原注: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任氏曰:順逆之機,時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當令得勢之神,宜從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順逆。其氣自當有辨,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氣有乘本勢而不顧他雜者,氣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無有從旺神而不可克制者,無有依弱資扶者,所以制殺莫如乘旺,化殺正以扶身,從殺乃依權勢,留殺正爾迎官。其氣有陰有陽,陽含陽生之兆,陰含陰化之妙;其勢有清有濁。濁中清,貴之機,清中濁,賤之根。逆來順去富之基,順來逆去貧之意,此即順逆之微妙,學者當深思之。書雲“去其有餘補其不足”,雖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淺之機,只是泛論耳。不積壓四柱之神,不拘財、官、殺、印、食傷之類,乘權得勢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强暴。謂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時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謂權在一人。只可順其氣勢以引通之,則其流行而爲福矣,若勉强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須詳察之。
庚辰 庚辰 庚申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天幹皆庚,又坐祿旺,印星當令,剛之極矣,謂權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運,水蓋天幹地支之火,難以克金,故無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總兵;丙運犯其旺神,死於軍中。
癸酉 甲子 庚辰 甲申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庚辰日元,支逢祿旺,水本當權,又會水局,天幹枯木無根,置之不論,謂金水二人同心,必須順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運,蔭庇有餘;戌運制水,還喜申、酉、戌全,雖見刑喪地而無大患,辛運入泮,酉運補廩,庚運登科,申運大旺財源;一交已未,運轉南方,刑妻克子,家業漸消。戊午觸水之性,家業破盡而亡。
壬子 辛亥 乙亥 丙子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壬水乘權坐亥子,所謂昆侖之水,沖奔無情,丙火克絶,置之不論,遺業頗豐,乙卯甲寅,順其流,納其氣,入學補廩,丁財並益,家道日隆。一交丙運,水火交戰,刑妻克子,破耗異常;辰運蓄水無咎;丁巳運連遭回祿兩次,家破身亡。
、夫妻
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
原注:妻與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於是,妻子在於是。大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且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則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須活法,如財神薄,須用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沖者沖,泄者泄;財氣流通,要合者合,庫者庫。或財神泄氣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者也。至於財旺身强者,必富貴而多妻妾,看著當審辨輕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財爲妻,財是我克。人以財來侍我,此理出於正論,又以財爲父者,乃後人謬也。若據此爲確論,則翁女同宗,豈不失倫常乎?雖分偏正之說,究竟勉强。財之偏正,無非陰陽之別,並不換他氣,且世無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財爲父,官爲子,則人倫滅矣,不特翁婦同宗,則顯然祖去生子孫,有是理乎?是以六親之法,今當更定。
生我者爲父母,偏正印綬是也;我生者爲子女,食神傷官是也。我克者爲婦妾,偏正財星是也,克我者爲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爲兄弟,比肩劫財是也。此理正名順,乃不易之法。
夫財以妻論,財星清,則中饋賢能;財神濁,則河東獅吼。清者,喜神即是財星,不爭不妒是也。濁者,生煞壞印,爭妒無情是也。
舊書不管日主之衰旺,總以陽刃劫財主克妻,究其理則實非,須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別,四柱配合活看爲是。
如財神輕而無官,比劫多,主克妻。
財神重而身弱,無比劫,主克妻。
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主妻陋而克。
官殺輕而身旺,見財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財星輕,有食傷,逢梟印,主妻遭凶死。
財星微,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財輕,有食傷,妻賢不克,妻陋必亡。
官星弱,遇財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淺,財星滋殺,官輕傷重,財星化傷,印綬重疊,財星得氣者,主妻賢而美,或得妻財臻富。
殺重身輕,財星黨殺,官多用印,財星壞印,傷官佩印,財星得局者,主妻不賢而陋,或因妻招禍傷身。
日主坐財,財爲喜用者,必得妻財。
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財者,必得妻力。
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
日主忌財,財合閑神而化財者,主琴瑟不和。
皆以四柱情勢、日主喜忌而論。若財星浮泛,宜財庫以收藏;財星深伏,宜沖動而引助。須細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祿,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所忌者,年幹癸水克丁爲病,全賴月幹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財星也。更喜財星逢合,謂財來就我,其妻賢淑勤能,生三子,皆就書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梟劫當權,一點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沖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貧寒,癸運入學,又得財巨萬;壬運登科,辛丑選知縣,仕至郡守。此造若無酉金,不但無財,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於季春,印綬通根生旺,日主坐財,時幹又透壬水,必以乙木爲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殺壞印,其妻不賢,妒悍異常,無子而絶。財之爲害。可畏哉!
二、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輕須要助官;殺重身輕,只要印比;無官星,只論財;若官星阻滯,要生扶沖發;官星泄氣太重,須合助遙會;若殺得身輕而無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爲子之說,細究之,終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設官,官治萬民,則不敢妄爲,循守規矩。家庭必酋長爲管,出入動作,皆遵祖父訓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則爲逆子;夫命者理也,豈可以民爲子而犯上乎?莫非論命竟可無君無父乎?諺雲,“父在子不得自專”,若以官爲子,父反以子管治,顯見父不得自專矣,故俗以克父克母爲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傷爲子女。
書雲,“食神有壽妻多子,時逢七煞本無兒”,“食神有制定多兒”,此兩說,可謂確據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無食傷無官殺者,又作何論?故命理不可執一,總要變通爲是,先將食傷認定,然後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則用之。故“喜神看與殺相連”者,乃通變之至論也。
日主旺,無印綬,有食傷,子必多。
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子必少。
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有財星,子多而賢。
日主旺,印綬多,無食傷,有財星,子多而能。
日主弱,印綬輕,有財星,子必無。
日主弱,食傷重,印綬無,亦無子。
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有官星,子必無。
日主弱,官殺重,印綬輕,微伏財,必多女。
日主弱,七殺重,食傷輕,有比劫,女多子少。
日主弱,官殺重,無印比,子必無。
日主旺,食傷輕,逢印綬,遇財星,子少孫多。
日主旺,印綬重,官殺輕,有財星,子雖克則有孫。
日主旺,食傷旺,有印綬,遇財星,雖有若無。
日主弱,官殺旺,有印綬,遇財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無印綬,食傷伏,有官殺,子必多者。
又有日主旺,比劫多,無印綬,食傷伏,子必多者。蓋母多滅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克木則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則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則生金;金多水滲,火克金剛水克火則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則生木。以官殺爲子也,此之謂也。明雖以官殺爲子也,暗仍以食傷爲子,此逆局反克相生之法,非竟以官殺爲子也。大率身旺財爲子,身衰印作兒,此皆餘之試驗者,故敢更定,仔細推之,無不應也。(用神爲子,忌神爲女)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傷官並透通根,丑爲濕土,能生金蓄水,戌爲火庫,日主臨之,不致寒凍也,是以家業富厚,更喜運走西方不悖,餘雖斷其多子,實不敢定其數目,詢之雲,自十六歲生子,每年得一子,連生十六子,並無損傷。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現,辛金明潤不雜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殺官當令,嫌其甲木透幹,不能棄命從殺,只得殺重用印,則忌卯酉逢沖,去甲木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兒子。所謂身衰印作和,此財星壞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戊土生於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無根;兼之己時,丁火獨透克辛,局中全無濕氣;更嫌年幹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克兩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現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壬水生於孟冬,喜其無金,食神獨透,所以書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者,無財之妙也;秋闈不利者,無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換之以木,青雲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辛金生於戌月,印星當令;又寅 拱丙生天幹,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財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還喜秋金有氣,家業豐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土生夏令,重疊印綬 ,四柱全無水氣,燥土不泄火生金,克三妻五子。至丑運濕土晦火生金,又會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數造觀之,食神傷官爲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無,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數,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當令者倍之,休囚者減半,除加減之外而多者,此秉賦之故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造春木雄壯,金透無根,喜其丁火透露,傷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運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財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幹透火,丁財並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業增新,由此觀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運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火運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則難抬,或不肖,試之屢驗,然命內用神,不物妻財子祿,而窮通壽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諸?
三、父母
父母或降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
原注:子平之法,以財爲父,以印爲母,以斷其吉凶,十有九驗,然看歲月爲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父母必昌。歲月財氣斬喪於時幹者,先克父;歲月印氣斬喪於時支者,先克母。又須活看其局中之大勢,不可專論財印,中間有隱露其興亡之機,而不必在於財印者。與財生印生之神,而損益舒得所,及陰陽多寡之論,無有不驗。
任氏曰:父母者,生身之根本,是以歲月所關,知其與替之不一,可謂正理不易之法也。原注竟以財印分屬父母,又論克父母之說,無把握,仍惑於穀書之謬也。夫父母屆可以克字加之?當更定喪親、刑妻、克子爲至理。如年月官印相生,日時財傷不犯,則上叨蔭庇,下受兒榮;年月官印相生,日時刑傷沖犯,則破蕩祖業,敗壞門風。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日主喜官,時日逢傷,日主喜印,時日逢財,必敗祖辱宗,年財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印者,知其幫父興家;年傷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創業之命。年印月財,日主喜印,時上遇官者,知其父母破敗;時日逢印者,知其自創成家。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時日逢財,出身富貴,守成之造;年傷月劫,日主喜財,時日逢財或傷者,出身寒窘,創業之命。年劫月財,日主喜財,遺緒豐勇,日主喜劫,清高貧寒。年官月傷,日主喜官,時日適官必跨灶,時日遇劫,必破敗。總之財官印綬,在於年月,爲日主之喜,父母不貴亦富;爲日主之忌,不貧亦賤,宜詳說察之。
癸卯 乙丑 丙子 己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官印透而得祿,財星藏而歸庫,格局未嘗不美,所嫌者,丑時傷官肆逞,官星退氣,日主衰弱,全賴乙木生火而衛官。年月官印相生,亦出身官家,至亥支入泮;壬戌水通根,破耗異常加捐出仕,不過清規;至酉運,財星壞印,竟伏國刑。
乙卯 丁亥 戊午 丙辰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戊土生於孟冬,財星臨旺,官印雙清坐祿,日元臨旺逢生,四柱純粹可觀,五行生化有情,喜用皆有精神,所以行運不破局,身出官家,連登科甲,生五子皆登仁籍,富貴福壽之造也。
丁巳 辛亥 戊子 戊午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此造柱中三火二土,似乎旺相,不知亥子當權,沖壞印綬,天幹火土虛脫,其祖上大富,至父輩破敗;兼之初運西金地,生助旺水,半生顛連不遇。及交丁未,運轉南方,接連丙午二十年,大遂經營之願,發財十餘萬。
乙亥 辛巳 丙辰 癸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此造支逢兩祿乘權,年幹印透通根,凡推命者,作旺論用,以財星斷其名利雙收。然丙火生於孟夏,火氣方進,年幹印綬,被月幹財星所壞,巳亥逢沖,破祿去火,則金反得生扶,木火失勢。又坐下辰土,竊去命主元神,時幹癸蓋頭,巳火亦傷,必作弱推,用以巳火。初運東方木土,出身遺業豐厚,丙子火不通根,官星得地,定多破耗,丑運生金泄火刑克異常,定粗十去八九,夫婦皆亡
四、兄弟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
原注:敗財比肩羊刃,皆兄弟也。要在提綱之神,與財神喜神較其重輕,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强;財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平,而三者伏而不出,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民財殺亦旺者,兄弟必富。身弱而幫者不顯,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顯,無官而兄弟必衰。
任氏日;比肩爲兄,敗財爲弟,祿刃亦同此論。如殺旺無食,殺重無印,得敗財合殺,必得弟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財輕劫重,印綬制傷,不免司馬之憂;財官失勢,劫刃肆逞,周公之慮。財生殺黨,比劫幫峰,大被可以同眠;殺重無印,主衰傷伏,鴿原料能無興歎。殺旺印伏,比肩無氣,弟雖敬而史必衰;官旺印輕,財星得氣,兄雖愛而弟無成。日主雖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身旺逢梟,劫重無官,獨自主持,財輕劫重,食傷化劫,可無鬥粟尺布之謠;財輕遇劫。官得明顯,不作煮豆燃萁之詠。梟比重逢,財輕殺伏,未免折翎之悲啼;主衰有印,財星逢劫,反許棠棣之競秀。不論提綱之喜忌,全賃日主之愛憎,審察宜精,斷。
丁亥 壬寅 丙子 丁酉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丙火生於春初,謂相火有焰,不作旺論。月幹壬水通根,亥子殺旺無制,喜其丁午寅亥合而化印,以雜爲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以雜爲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又得丁火蓋頭,使其不能克木,所以同胞七人,皆就書香,而且兄愛弟敬。
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羊刃當權,又逢生旺,更可嫌者,戊癸合而化火,財爲衆劫所奪,兄弟六人,皆不成器,遭累不堪。餘造年月日皆同,換一壬辰時,弱殺不能相制,亦有六弟,得力者早亡,其餘皆不肖,以致拖累破家。總之劫刃太旺,財官無氣,兄弟反少,縱有,不如無也。然官殺太旺亦傷殘,必須身財並旺,官印通根,可敦友愛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