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總論
論用神
清沈孝瞻《子平真詮》云: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殺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殺以相生,制劫以護印;食喜生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
不善而逆用之,則七殺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羊刃喜官殺以制伏,忌官殺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格也。……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月,日与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殺食透干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后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也。
民國命理學家徐樂吾評注說: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印之神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以用神未真,命無准理,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取用神之法,先求之于月令之神,月令者,當旺之气也。如月令無可取用,乃于年日時之干支中求之。用雖別求,而其關鍵仍在月令。譬如月令祿劫印綬,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則別求克之泄之之神為用,用雖不在月令,而別求之關鍵,則在月令也。若四柱克泄之神多,日元轉弱,則月令劫印,仍然可用。故云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衰旺強弱而定用神也。……
至于名稱善惡,無關吉凶。為我所喜,梟傷七殺,皆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財印,同為惡物,不能執一而定論,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絕合刑衝之解法,同為取用時所當注意,雖為理論,實為根本。
按:以上所言“用神”,分為兩种,不可混淆。
一、局中所用之物(或有用之物),為用神。如己日干生于酉月,天干透辛,則以辛為用神,辛為己之食神,即食神為用,此為食神格。但這個食神并不一定是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之物,只是八字“有用”之物而已,見下。
二、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的一种五行,為用神。承上,己生酉月,天干透辛。
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有許多己土比肩、戊土劫財、丙丁火印星,己雖生酉月泄气,而日干仍然較旺,柱中又有壬癸水財星的話,可以取財星作為用神,如:
戊己辛癸
辰巳酉未
辛金得月令透干,金之力強,可取辛金為用(因辛金有用),為食神格,柱多比劫印星,日干強,取年上癸水為用神,為食神生財格,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秀气流通,誠為美格,大運走水運,必然大吉大利,發福百端,金運次吉,也是好運。火運損了食神不利,木運平常,土運有吉有凶。此身旺,食神之利在于泄身、生財。
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戊己土、丙丁火少,日干又因為食神旺而泄气過甚,日干衰,又宜以火土為用神,如:
庚己辛癸 午酉酉亥
此己土遭傷官食神重重泄气,日干衰弱不堪,只可取午中的丁火、己土作為用神,大運必以火土(丙丁火制金,戊己土幫身)運方佳,雖然八字不平衡,但一走到是火土的大運流年,仍可發福非常。行金、水、木皆為凶運。此身弱,食神之弊在于泄身生財,己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見食神泄气。 如果四柱其余干支多甲乙木,日干雖弱有根,此甲乙木克身為緊,必要食神制去官殺方可言吉,如:
辛己乙乙 未巳酉亥
此己土日干雖弱,但坐下印綬,時逢比肩幫身,不致過弱,所懼者,兩重乙木通根透干,猛克己土,有殺先論殺,此殺星攻身為緊,妙在時上辛金透出,得月令力強,制伏乙木,則此辛、酉之金克去身邊之鬼,此命又當以辛金作為用神,大運行金運,自可發福,土運幫身亦吉,不可行火運,克去了食神為凶(由此可知,身弱不一定行印運就是好運)。此食神之利在于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日主喜食神,食神制伏七殺,一將當關,群邪自服,故本命又得以食神為用矣。
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丙丁火過甚,日干又強,則又宜以水克去丙丁火,以財損印,如:
辛己丁丙 未亥酉午
此不特丙丁火重重,生日干過多,且制了食神,必以壬癸水為用,以去其丙丁火,而衛護食神,大運行水,便是大吉之運。月令食神泄秀,今酉金被傷,必要水來救應,此柱中有壬水,大運仍宜水運為至美。此食神有病,要醫其食神也。
由以上例証可知,凡局中有用之物,為用神,而此有用之物,當以月令為先,月令本气無取,可看月令所藏之物有無透干,若均無取,然后方能看別處(如例)。此有用之物,有宜与不宜,宜則益之(如例),過則損之(如例),有病則醫之(如例)。
以上非獨食神而言,其余諸多變化,要舉一反三,細心領悟。
正官
【總論】
1、用之正官不可傷。
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重,而財星不多,宜以正官制去比劫,使命局中和。若雖用正官制去比劫,但仍未中和,大運流年必要行正官運加強官星的力量,或行財運把柱中的正官生旺,使正官有力,而終達全局平衡之功用,故此正官之作用可謂大矣。此處之正官既為美物,豈可傷之,若柱有傷官,必然要克正官,深禍已經隱伏,大運再行傷官運,引動柱中傷官,必然大禍不免。就算八字中并無傷官,既取正官為格,行運亦忌傷官克官。如:
丁甲辛戊 卯寅酉子
此用之正官,被丁卯衝克而破,不吉。詩云:“八月官星得正名,局中大怕卯和丁”是也。
2、官輕見財為福利。
日干強,比劫重,尋八字之配合,當以正官為用,而柱中正官雖有,但力量不足以制劫,此為“官輕”,必要以財星生起正官為妙,以此加強正官之力。若柱中財多,自然妙不可言,大運或流年行至財鄉,必屬大吉之運。如:
丁庚甲乙 丑申申亥
此正官弱,得甲乙透干生之,乃官輕見財為福利。
3、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
日干弱,比劫少,官星旺,若有印星的話,則官生印,印生身,雖官旺亦不作凶論,緣印可泄官生身也。此官印相生,無明財破印,無傷官損官,誠美格也。如:
庚丁丁乙 戌未亥卯
此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為狀元之命。
4、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日干太弱,八字中官星疊見,其勢強盛,而柱無印綬,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官星,使日主不至于被官星克伐殆盡。猶如苛政猛于虎,使得民不潦生,民為求生存,遂揭竿而起,与朝庭對抗。
戊丙癸癸 戌子亥酉
此官星重重,克身過甚,全賴時上戊土高透制伏。
【分論】
1、凡正官成格,柱中有一位官星健旺,又須日主強,得財印相扶,柱中不見傷官、七殺,行運引至官鄉,必主富貴。
2、柱中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必須行身旺運(比劫印星)方可發達。蓋財官重重,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殺旺鄉,必染重病。柱中官殺重,日主弱,七殺又旺,又行七殺運,恐有牢獄之災。官者管也,官殺過甚,又行官殺,不生疾病,便遭司法机關之害。
3、五行正官,忌刑衝克破之宮。此不特正官而言,柱中可用之物,大多都忌刑衝克破。
4、若是身衰官殺旺,定知此命是貧寒。
5、正官見殺及傷官,刑衝破害,歲運相并必死。
6、有官要有印,無刑足可夸,不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
7、官星重見,只作殺推,再至官鄉,災非難免,若是太多,制之為福。
8、正气官星用月支,喜逢財印到年時,破害刑衝俱不犯,富貴雙全報爾知
9、官星不可被刑衝,官殺同來吉變凶,化殺為官方是吉,化官為殺禍重重。
10、官星大抵要身強,身弱須求運旺方,歲運更逢身旺地,無衝傷破是榮昌。
11、印多官多為貴命,官旺身衰反為病,官多身旺化為財,財旺身衰貧病并。
12、正官須在月中求,無破無傷貴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貴,兩行旌節上皇州。
13、正官仁德性情純,詞館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歲運,玉堂金馬坐朝臣。 14、大抵官星禍福真,正偏雜亂太無情,露官藏殺多為福,露殺藏官大禍興。
七殺
【總論】
1、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日干太強,八字中比劫多,財星少,官星無力或無,又無傷官食神泄气,正賴七殺補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比劫既制,則財星可安矣。此七殺成為權星,人命逢此,必然富貴崢嶸。如:
庚甲乙癸 午寅卯丑
此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2、殺輕者喜財生之。
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七殺輕,而七殺既輕,難起制伏之功,必賴財星將七殺生旺,加強七殺制比劫之力。如:
庚丙壬庚 寅戌午午
此夏火炎炎,壬水七殺雖可制丙火,唯五月壬水弱极,必賴庚金發水之源,故殺輕喜財生之,大運流年喜金水之鄉。
3、殺重身輕,制鄉有益。
其義与前述之“官星重犯,只宜制伏”相類。日主弱,七殺多,比劫少,無印星化殺,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七殺,保全性命。八字中既有制伏,大運流年亦宜行制伏旺鄉(行傷食旺地),自可言吉。如:
戊丙壬壬 未戌子子
此殺重身輕,水多火熄,無印化殺,必要戊土透干制殺,使丙火得以生存,歲運宜行火土運。
4、身弱有印,殺旺無妨。
日主弱,七殺旺,唯因有印星緊貼日干,化殺生身,雖殺旺亦不懼也,忌財星傷印。歲運宜印綬比劫之地。如:
甲丁甲癸 辰酉子巳
此毛澤東之命,丁生子月身弱,癸水七殺通根透干,兩重甲木正印高透,泄水生火,身弱有印,殺旺無妨,殺印相生,貴不可言。
5、日主無根,棄命從殺。
日主弱极,八字中毫無比劫印星,又無傷食制殺,而只見滿盤官殺,圍攻日主,此即棄命從殺之格,反宜取官殺財星為用,歲運亦必要在官殺財旺之鄉方吉,忌比劫印運,忌傷官食神運,主凶。“棄命從殺,須要會殺”,成格之條件為:日干失時,月支為官殺,且三合官殺成局或會官殺之局,四柱天干全是官殺、財星,沒有一點比肩劫財及印星,方為成格。則此局只取財星及官殺為用,忌比劫印星。如:
辛乙辛戊 巳丑酉申
秋木凋零,地支巳酉丑會成金局,八字重重官殺,日主無根,全無比劫印星生助,只得棄命從殺,用神取金、土。忌水木火運,大運在水木火皆主凶。
【分論】
1、身強殺淺,假殺為權,殺重身輕,終身有損。 2、七殺如逢財助,其殺愈凶。七殺逢財生而愈旺 3、刃殺兩顯,威震乾坤。 4、殺不离印,印不离殺,殺印相生,功名顯達。 5、殺印雙全,宜其文武兩備。 6、七殺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如庚以丙為殺,而得丙寅,忌官星混 7、殺星子位,必招悖逆之儿。此言七殺居時辰無制 8、七殺有制亦多儿。 9、時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10、偏官七殺,勢壓三公,喜酒色而偏好爭斗,愛軒昂而扶弱欺強,性情如虎,急躁如風。 11、身逢七殺是提綱,只為干衰大受傷,正祿交差刑煞入,終身不免有禍殃。 12、月支偏官最忌衝,傷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為貴,制伏無過百事通。 13、身弱殺強無制神,多生災禍不堪論,哪堪更入官旺地,耽疾帶刑喪此身。 14、殺官混雜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去殺留官當論貴,去官留殺主威權。 15、若乃時逢七殺,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其殺反為權印。 16、日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旺喜非常。 17、年干七殺莫言凶,制合為權最有功。如丙以壬為殺,月干為丁,丁壬合殺作吉論 18、身弱官殺混,多夭貧。 19、棄命從殺論剛柔。陽日干不可從殺,陰日干方可論從殺之格 22、殺輕者喜財生之。 23、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如甲以辛為官遇丙合不吉,以庚為殺遇乙合作吉論 24、偏官有制化為權,唾手登云發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25、偏官如虎怕衝多,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患,身強制伏貴中和。 26、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孫滿眼福無窮。 27、陰癸多逢己子傷,殺星須要木來降,縱然名利升高顯,怎奈平生壽不長。 28、六丙生人亥子多,殺星拘印貴中和,東方運去興名利,運到西方事轉磨。 29、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猶恐返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壽康宁百事宜。 30、偏官偏印最難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庫坐財宜向貴,等閑平步出公卿。
正偏財
【總論】
1、用之財星不可劫。
日主強,官殺微或無,財星弱,正可取財星作為用神,若見比劫,則財星被比劫所破,豈不為凶兆?故財星為用神則不可遇比劫旺盛,更不可行比劫歲運。如:
丙壬辛壬 午子亥辰
此乃郭沫若八字,壬水汪洋,一泄千里,無戊己透干制水,只得以丙丁火作為用神,行火運為最吉,木運為次吉。子午相衝,比肩重重且又出干,財星被傷,財為妻,妻妾遭傷,故為克妻多婚之命。
2、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日主強,比劫多,而財星旺,身強用財,固是美事,再帶官星,以去比劫,妙不可言。凡身強財旺,必為富命,若帶官星,財生官,又可取貴,作既富且貴之命推。如:
丁庚甲乙 丑戌申卯
身旺財多比劫重,丁火出干,財旺生之,富貴雙全。
3、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印綬護身軀。
身弱財多成党,無比劫幫身,全憑印綬生身,乃免財多身弱之患。如:
丙己辛壬 寅亥亥子
此水多土流,己土柔弱無根,財星過多為害,全賴時干丙火坐下長生,貼身生土,正為“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時印星身宮”,運行火土運必發。
4、財旺者遇比何妨。
財多身弱,日主力不能任,尤須比劫幫身,身旺財少卻怕劫,財多身弱不怕劫,柱有比劫得力更妙,歲運亦宜比劫,凡財多身弱者,行比劫旺鄉多能發財。有云:“財多身弱,身旺則發。”如:
丙甲戊戊 寅申午辰
此李嘉誠之命,重重戊己土,滿盤是財,日干甲木太弱,病在財多,38歲行水木運身旺之地,一發如雷,成為香港巨富,現個人財產達八百億港元。
5、日主無根,棄命從財。
日主极弱,八字中滿盤財星,無比劫幫身,無印綬生身,不得已而棄命從財,反取財為用神。大運流年宜傷食財鄉,忌比劫印運。此格成立條件為,日主失時不當令,月令財盛,且柱中三合財局或三合財方,食傷亦旺,無比劫印星生助日干,此格方成。如:
己丁辛辛 酉巳丑酉
巳酉丑合金局,巳中丙火失其效力,八字全是財星,又有傷食生財,日主根气全無,為棄命從財格。
【分論】
1、先財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財,反成其辱。 2、財宜藏,藏財丰厚,露財浮蕩。 3、財為養命之源。 4、無財而行財運,乃有名無實。 5、財多身弱,行官鄉財旺,禍患百出。 6、地支無財官,干關明露,乃虛詐無實之命。 7、正財之格,主人誠實,行事儉約,賦性聰明,惟有慳吝。財旺身衰,主妻秉男權,持家干蠱,運行比劫,妻妾多危。 8、財旺生官,富而且貴,露官藏財,無不高位,藏財丰厚,露則虛費。 9、我去克他為妻財,干強則富。 10、身弱財多,喜兄弟羊刃為助。 11、財旺者遇比無妨。 12、妻財明朗,喬木相求。 13、財星入墓,必定刑妻。 14、支下伏財,偏房寵妾。 15、財星太過愚。 16、大運流年,三合財鄉,必主紅鸞吉兆。 17、財源被劫,父命先傾。 18、男逢財多身弱,妻話偏听,財星得位,因妻致富成家。 19、財遇長生,田園万頃,財旺生官,自身榮顯。 20、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21、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22、正財逢身旺而优游享福,遇劫財則晦滯呻吟,官星若見,平生惹事遭非,七殺若逢,處事少成多敗。 23、財旺身衰,禍深福淺,財多身弱要印扶身,四柱財衰,怕劫分奪。 24、身旺無官只取財。 25、身衰財多財累己,是非不完起爭端。 26、財多生殺,破祖勞碌之命。 28、正財無破乃生官,身旺財生祿位寬,身弱財多徒費力,輕財分奪禍多端。 29、身弱多財力不任,生官化鬼反來侵,財多身健方為貴,若是身衰禍更臨。 30、日主無根財犯重,全憑時印旺身宮,逢生必主興家業,破印紛紛總是空。 31、偏財格,主人慷慨,不甚吝財,与人有情而多詐。 32、偏財重實,其福則厚,最怕劫敗比肩。 33、月上偏財,無劫無敗,富甲人間。 34、偏財透露,輕財好義,愛人趨奉,好說是非,嗜酒貪花。 35、偏財身旺,趁求商賈之人。 36、偏財能益壽延年。 37、出現偏財,少愛正妻,多愛妾。尤以偏財在天干為驗 38、偏財身旺是英豪,羊刃無侵福祿高,結識有情宜慷慨,若還身弱漫徒勞。 39、月偏財是眾人財,最怕干支兄弟來,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40、若見偏財遇劫星,田園破盡若還貧,傷妻損妾多遭辱,食不相資困在陳。 41、偏財身旺要官星,運入官鄉發利名,姊妹弟兄分奪去,功名不遂禍隨身。 42、偏財偏印發他鄉,慷慨風流性要強,別立家園三兩處,因名因利自家忙。 43、偏財別立在他鄉,寵妾妨妻更克傷,多欲有情妻妾眾,更宜春酒野花香。 44、時上偏財,怕逢兄弟。 45、正偏財見比肩分奪、劫財羊刃,又見歲運衝合必死。 46、棄命從財,須要會財,若逢根气,命損無猜。
印綬
【總論】
1、印多者行財而發。
日主強,比劫眾,印綬多,此造物太過,反為不利,必賴財星破印,使日主中和,始免滿損之患。柱有明財去印主吉,若大運流年遇財鄉,去印旺之病,必然稱意。
如一男命,1868戊辰年正月十八日酉時生,
己丁甲戊 酉卯寅辰
此林森之命,寅卯辰會木局生火,日干強,印星多,以時支酉金損印為用神,用神在金,運喜逢金,克去累贅之印,方可發福。于庚申辛酉運,為國民党政府主席,1943年死,墓地在重慶歌樂山,名林園。
2、用之印綬不可破。
此言月令本气印綬生身,柱又少比劫,日干之福,全落在此印綬上,若被財星克了印,日干衰頹,必遭大禍奇災。或者柱中官殺重重,身弱少比劫,有一印貼身,泄官殺而生身,可保日主化險為夷,此印綬亦大忌財來克破,財又生官殺,日主難免不遭摧殘之害。故印星為用者,不可破也,不但要柱有無破,而且行運亦忌財鄉。
如一女命,1991年生:
戊丁辛辛 申酉卯未
二月丁火,母旺子相,本為吉兆,不和庚辛金過重,卯木被戕伐殆盡,財神破印,日主孤立無援,財旺生殺,此財星之為禍甚烈。出生后當年的冬天即告夭亡。
【分論】
1、印綬主聰明,多智慧,性仁慈,語善良遲訥,体貌丰厚,能飲食,平生少病,不逢凶橫,但吝財耳,喜官星,因官能生印。 2、有官無印,即非真官,有印有官,方成福厚。 3、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位。 4、印綬不逢損傷,多受父母倚蔭,資財成家,安享富貴。 5、印綬多者清孤。 6、印綬喜七殺,但殺不可太多,多則傷身,原無七殺,行運遇之則發,原有七殺,行財運,或又兼死絕,或臨墓地,皆凶。 7、印綬見財行財運又兼死絕,必入黃泉,如柱有比肩,庶几有解。(印行死絕并財地,無救終為泉下人) 8、殺能生印,畏行財鄉,破印助鬼,絕主不祥。 9、官刑不犯,印綬与天德同宮。 10、素食慈心,印綬喜逢于天德。 11、印綬合格,行大運最忌印綬變合,遇地支三合,或變為傷局,或變成財局,或變成殺局,最為不吉。 12、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木從水養,水盛而木必漂流;火炎土燥,則不能生物;剛金不能生水(如庚日得戌之類);旺土見旺火,此必主眼疾痛疽熱病;糞土不能生金;燥金不能生水;絕水不能生木。 13、水得金生而逢秋,而金白水清,秀麗堪夸,一水三金,號曰体全之象。 14,金木二印,多是俱作吉論,若火印多則火燥土裂,水印多則水泛木浮,土印多則土重金埋。 15、印綬、財星重見,百事難通。 16、貪財坏印,剝官削職。 17、月印純粹,無財星,主文章中黃甲。 18、身旺印多,財運無妨;身弱有印,殺運何傷。 19、印綬有官,喜遇財星,印綬無官,忌見財曜。 20、印綬財傷,母年早喪。 21、印綬被傷,失宗業,拋离故里。 22、印臨子位,受子之榮。 23、逢印看官而遇官,十有七貴。 24、印綬不宜身太旺,總然無事也平常,除非原命多官殺,卻有聲名作棟梁。 25、印綬重重享見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歸泉路,孤苦离鄉宿疾縈。 26、印綬多而子息稀。 27、印綬衝而財星重,身有車塵之苦。 28、貪財坏印,喜行比劫之鄉。 29、印綬太過,不喜行身旺地。 30、若是逢財來坏印,懸梁落水惡中亡。 31、有印無官,享現成清高之福,縱榮華而有失,有官無印,縱富貴而傷殘。 32、印綬太多身更旺,為人刑克主孤貧。 33、殺化為印,早擢高科。 34、官印在刑衝之地,意外心忙。 35、棄印就財明偏正。 36、命帶倒食(即偏印),福薄壽夭,若有制合,不能為害。 37、凡命有食逢梟,猶尊長之制我,不得自由,做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欹邪,身品瑣小,膽怯心虛,心事無成,克害六親,幼時克母,長大傷妻子。 38、身弱重逢偏印,須愁顏子之傷,正食若逢梟神,未免韓信之禍,始遇者精神慷懶,重犯者容貌欹邪。 39、梟神見官殺,多成多敗;偏印遇財曜,反辱為榮,身旺為貴,身弱乃常。有傷官而平生丰潤,值食神則處事伶仃。 40、梟神當權,使心机而始勤終惰,好學藝而多學少成。 41、年時月令有偏印,吉凶未明,大運歲君逢壽星,災殃立至。壽星即食神 42、梟居祖位,破祖之基。祖位即年柱 43、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死絕運臨身不利,后行財運百無成。 44、重重生气若無官,當作清高技藝看,官殺不來無爵祿,總有技藝也孤寒。 45、重重印綬格清奇,更要干支仔細推,支上咸池干帶合,風流浪蕩破家儿。 46、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罔度秋,歲運若逢財運旺,反凶為吉遇王侯。 47、印綬干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祿真。
傷官
【總論】
1、傷官傷盡最為奇。
傷官喜身旺,喜傷盡。柱有傷官,并且傷官勢盛,或得月令本气傷官,干上又有傷官,或三合傷官成局,又無一點官殺混雜其中,此為傷官傷盡。
傷官用財格:日主強,取財為用神,且宜行財運,忌比劫運;
傷官用傷官格:日主強,無財,取傷官為用神,運宜行傷官運及財運;
傷官用官格:日主強,比劫重,有財,反而可取官為用神,運宜財官;
日主弱,無印星,有比劫,取比劫用神,且宜行比劫印星運,忌傷食及官殺運;
日主弱,無比劫,有印星,取印星為用神,宜行印運及比劫運。
以上均為美格。故傷官傷盡最為奇,若傷官成格,又有官星混雜(官星透干為禍更烈),則為破格,禍患不小,運行官運,大禍不免。如:
庚己庚丁 午巳戌亥
此蔣介石之命,土金傷官佩印,貴為王侯,甲運傷官見官,戰敗逃往台灣,寅運乙卯年去世。此傷官用印格,唯土金傷官佩印,乃所有傷官格中最貴者。
真傷官:月令本气為傷官,此為真傷官格。
假傷官,月令本气不為傷官,其余干支配合而成為傷官之格,為假傷官格。
不論真傷官与假傷官,其喜忌并無分別。
諸格皆忌運逢官与柱中傷官相衝。如酉為傷官,歲運忌卯來衝,
2、傷官見官禍百端。
傷官格,日主衰弱,用比劫幫身,見官財比劫受克,傷官与官星爭戰不宁,所以有禍。凡柱中傷官成格,無財,見官必禍,局中有官,便為破格,一生中必遭奇禍,運一逢官,大禍臨門。傷官見官,人生的悲慘之事均有可能發生,諸如牢獄、傷殘、疾病、破家、破財、去職、官非、亡身等。 如一男命,1958年生:
癸癸甲戊 亥亥寅戌
此人為重慶壁山縣一農民,日干支与時干支相同,為衝天殺。月干支傷官成格,可惜年上正官,傷官与官星相戰,傷官未曾傷盡,“傷官見官,為禍百端”,生來就是一個“咬卵匠”性格,加上亥亥自刑,天羅相纏,必主犯罪入獄,法場亡身。1994—1998年大運在戊,傷官又見官,“傷官复行官運,不測災來”,此運凶多吉少。1997年丁丑,丑戌相刑,日犯歲君,因販白粉520克被捕,1998年戊寅又是官運,于4月被判死刑,執行槍決。正應古人所言:“傷官不盡又逢官,徒流斬絞禍百端”是也。
乙戊己壬 卯戌酉戌
戊生酉月,土金傷官,地支兩戌,燥而且厚,天干透劫,日主不弱,妙在年干壬水,潤土泄金而生木,足以用官。亥運,財官皆得生扶,功名順遂;壬子則遂仕路之志;癸丑,支拱金局,服制重生,不吉,甲寅乙卯二十年,仕至侍郎。此傷官身旺比劫重,有財,以官為用神,乃傷官用官格。故不可一概而言傷官忌見官。
3、傷官尤喜見財星。
傷官何以用財?日主旺,傷官亦旺,宜用財;日主旺,比劫多,傷官多,有財星,宜用財。傷官用財格,只要財星得气,運逢財旺傷旺之鄉,未有不富貴者也。
乙丁戊丙 巳卯戌申
此火土傷官,劫印重重,日主旺,以申金財星為用。遺業本丰,至辛丑壬運,大發財,至寅運,金臨絕地,劫遇長生,又寅申衝破,故死。(此傷官用財格,運助財而發,財絕而死。)
4、傷官用印宜去財。
傷官何以用印,柱中傷官成格,日主弱,傷官旺,用印星生助日元,制伏傷官,此傷官用印格,宜行印綬比劫之運,忌柱中有財破了印星,又忌歲運行財鄉,主禍。傷官用印,局內無財,運行印旺身旺之鄉,未有不貴顯者也。
如一男命,1888年十月十二日寅時生:
戊庚癸戊 寅寅亥子
此乃冠生園創辦人,實業家冼冠生之命。金水傷官,水木林立,傷官財星重而日干輕,取戊土為用神,制水幫身。行火運大發,緣火可生土暖金,勃然而興。(此傷官用印格,用印見官不忌,金水傷官喜見官。)
己丙辛己 丑寅未丑
此火土傷官,幸在季夏,火气有余,又日坐長生,寅中甲木為用,至丁卯運,克去辛金,破其丑土,所謂有病得藥,騰身而登月殿,慶集瓊林,接運丙寅,体用皆宜,仕至黃堂。(此傷官用印格,喜印星比劫,忌財)
5、傷官不怕比劫逢。
日主弱,傷官成格重逢,無印星生身制傷,柱有比劫,必取比劫為用,始免日主被泄盡元气之患,此乃傷官用劫格,大忌見官。
己戊辛癸 未申酉亥
此土金傷官,財星太重,以致科舉不就,幸喜生于未時,劫財通根為用神,更妙運途卻佳,捐縣佐入仕,至丁巳丙辰運,旺印用事,仕至州牧,宦資丰厚,乙卯衝克不靜,罷職歸田。(此傷官用劫格,運喜比劫印綬。)
【分論】
1、傷官格務要傷盡,方作貴看,元有官星,傷之財重。元有官星,運逢官禍重,元無官星,運逢官禍輕。傷官用印格,逢官禍輕 2、傷官格,身旺,或財旺,或印旺,名標金榜,一品貴人。 3、傷官格主人多材藝,傲物气高,心險無忌憚,多謀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不如自己,而人亦憚之惡之。 4、傷官格,柱無一點財星可恃,雖聰明机巧,不過虛名虛利。 5、傷官無財可倚,雖巧必貧。 6、傷官用印宜去財,用財宜去印。倘使財印兩全,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用印。用印者須去財方可發福,用財者不論印亦主亨通。傷官用印,不忌官星,去財方發。傷官用印,雖不忌官,但運逢官与傷相衝,必主禍 7、傷官若帶印不宜逢財,傷官用財不宜行比劫,傷官用印,不忌見官殺。忌衝 8、傷官逢財而有子。男命官殺為子,傷官克官殺,必妨子,若見財可生官殺,故有子。 9、傷官有財,子宮有子,傷官無財,子宮有死。 10、傷官太重,子必有虧。 11、傷官傷盡,多藝多能,使心机而傲物气高,多譎詐而侮人志大,顴高骨峻,眼大眉粗。 12、傷官無財而帶刃,行奸弄巧。 13、重見傷官,身必辛勤勞苦。 14、傷官多而身旺無依,定為僧道藝術之士。 15、年帶傷官,父母不全;月帶傷官,兄弟不完;時帶傷官,子息凶頑;日帶傷官,妻妾不賢。 16、傷官不盡,須防不測之災;傷官逢財,乃享优游之福;七殺同來,疾損須憂;身旺無依,孤克難免;傷官遇劫,聚財如柳絮隨風;傷官無印,求利似荷錢擎雨。 17、傷官不盡又逢官,斬絞徒流禍百端。 18、傷官格,日主健旺,再行傷官運可發名利;日主衰弱,再歷財官鄉禍不可言。 19、傷官見財者,官高而財足;傷官若見印綬,貴不可言。 20、日主傷官,歲入傷官當破面。 21、傷官傷盡,論主興隆,身旺則吉,身弱則凶。 22、傷官其志傲王侯,好胜場中強出頭,路見不平須憤怒,抑強扶弱不干休。 23、火土傷官宜傷盡。火生土為傷官,喜財或印,身旺喜財,身弱喜印,若火炎土燥, 柱無滴水,運一逢水則禍 24、金水傷官要見官。金生冬令,見丙丁為貴,無丙丁主孤寒而凶 25、木火傷官官有旺。木火傷官宜有印,無印,木化成灰必主凶夭,宜柱中有辰土晦火 26、土金官去返成官。土金傷官忌見官,喜財或印,身旺喜財,身弱喜印 27、唯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水生春令喜火金配合得宜,水太盛用土止之 28、傷官遇者本非宜,財有官無是福基,日時月傷官格局,運行財旺貴無疑。 29、傷官傷盡最為奇,若有官星禍更隨,恃己凌人心好胜,刑傷骨肉亦多悲。
食神
【總論】
1、用之食神不可奪。
日主強,比劫多,財官弱而罕見,正可借食神泄去日主精華,以趨中和。正偏印皆能克制食神,則為格中大忌。此格成立,不宜見印(猶其是偏卯),不宜行印運。故用之食神不可奪。如:
戊戊丙庚 午戌戌子
旺土賴庚金食神以吐秀,的憾丙火梟印,控制食神,土重為病,丙火為病中之病也。歲運宜財鄉破印。
2、食神最喜劫財鄉。
日主弱,食神多,財亦多,若用神食元气更傷,且柱乏印星,正可借比肩劫財代身泄气,歲運宜比劫印運,此食神用劫格。
【分論】
1、食神格要日主食神俱生旺,無衝破,主人財厚食丰,肚量寬宏,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2、四柱見財食在歲月上,祖父蔭業丰隆,在日時,妻男獲福,怕母子懼衰絕,兩皆無成。母即日干,子即食神 3、食神宜食生食旺,不可食衰食絕。如甲日見丙寅為食生食旺,見丙申為食衰食絕 4、食神生旺,胜似財官。 5、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主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愁無成。 6、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撓,重疊帶者,在幼儿則乏母乳,在老人則言缺食,正食而有余者富貴,爭食而不足者貧賤。 7、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 8、食神多者宜行印運,食少者不宜,是梟印奪食。 9、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竊本元之气。 10、食神空亡,更有官殺顯露,為太醫師巫術數九流之士。 11、食神最能飲食,体厚而好謳歌。 12、月令值食,身健旺,善飲食,資質丰肥,四柱有吉曜相扶,堆金積玉,聲名顯著。 13、食居先,殺居后,功名顯達。 14、食神名為吉曜,制殺,號稱壽星,干強日旺,富貴之士;食旺身衰,蹭蹬之人。 15、食神旺相,老壽彌高。 16、食神有气胜財官,先要他強旺本干,若是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17、食神無損壽元長,庶母逢之不可當,若無偏財來救護,命如秋草帶冬霜。 18、食神生旺無刑克,命逢此格胜財官,更得身旺逢財地,青春年少步金鑾。 19、甲人見丙本盜气,丙去生財號食神,心廣体胖衣祿厚,若臨偏印主孤貧。 20、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憂在歲時,禁凶制殺干頭旺,此是人間富貴儿。 21、食神生旺喜生財,日主剛強福祿來,身弱食多反為害,或逢梟食主凶災。
比劫
【總論】
1、比肩要逢官殺制。
日干強,八字中比劫、劫財多,層見疊出,而傷官、食神鮮見,必須官殺以制之,始可循正軌。用神取官殺,喜神為財,大運流年忌傷食比劫。
如一男命,1611農歷庚戌年腊月二十四日卯時生:
己乙庚辛 卯未寅亥
此為明崇禎皇帝之命,乙生寅月,亥卯未合成木局,日主逢帝旺身強,兼比劫重重,正可取年月官殺為用神,以制比劫,但初春之金不當令,金臨絕地,虛浮無根,木堅金缺,此用神不得力,30—34歲行丙運,坏了官星,1642年壬午,洪承疇降清,大勢已去,1644年甲申,三月乙巳日李自成犯京師,丙午日城陷,丁未日天明,內城守危,崇禎乃登煤山,自縊而死。此用神力薄而遭大運流年之破坏,故遭覆國之禍。
2、日干無气,遇劫為強。
日主太弱,八字中并無正印,而官、殺、傷、食、財星甚重,不得已而取比劫、劫財之幫身,此以比劫為用,宜行身旺(印綬比劫)運,忌行身弱(官殺傷食財)運。
丙壬丁丁 午子未亥
日主身弱,財官太重,柱無印星,可取比肩羊刃作為用神,38歲始行癸卯運,劫財幫身,离職從商,經營建筑裝飾材料,發財百万。
【分論】
比肩、劫財、建祿、羊刃,名雖不同,實一家同气之神,在地曰刃、曰祿,在天干曰比、曰劫,其取用大致略同。
一、建祿
1、建祿格若身旺太過,財官俱不得,若別無財官可取,再遇劫奪,馬(即財)即扶,祿(即官)又不養,多主貧賤。 2、日主比劫重而過強,略見財官無根,反爭奪不吉。 3、月令建祿,難招祖業,必主平生見財不聚,卻病少壽長,行運再見比肩,克妻、妨父、損子,或官非破財,或因妻孥財帛爭奪。 4、建祿格八字內外元有財官,引旺得地,官星有助,運臨官星有气之地,亦貴;財星有助,運臨財旺之地,亦富;財官俱旺,乃富貴之命;若時逢財庫,運至財鄉,必主晚年大富;年上財官有助,必享祖蔭。 5、建祿四柱元無財官,縱運行財旺之地,亦止虛花而已。根在苗先,實在花后,元無財官,再遇財官吉運,發福不大。命無財官,歲運又行比肩,一生貧蹇。 6、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財官,自然成福。 7、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唯喜茂財源。 8、建祿、坐祿或居祿,獨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二、羊刃
陳摶曰:“陰陽万物之理,皆惡權盛。”當其极,處火則焦,滅水則涌,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极則為福,已极而將反而為凶。极盛之地,十干中正處也。甲卯、乙辰、丙戊午、丁己未、庚酉、辛戌、壬子、癸丑,當其极處,其气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為羊刃,對与羊刃相衝之支為飛刃。
1、羊刃重重又見祿,福貴饒金玉。羊刃帶祿,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 2、日支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親近惡党,生旺稍可,死絕尤甚。 3、羊刃見沐浴,多患淋巴結核、惡星傳染病,遭金刃之傷,不論貴財,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 4、刃頭財:乃甲生見己卯,丙人見庚午之類,謂之銷熔煞,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具等為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5、刃頭鬼:甲人見辛卯,庚人見丁酉之類,主人不善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甲乙人尤緊,多腦疽發病而終。 6、連珠刃:柱同有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如日柱有庚戌,他柱有辛酉,為互換羊刃,皆凶象也,“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埋溝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若女命犯之,主克夫害子,不貞洁。 7、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士農工商皆厭之,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小盈大虧,必是劫財之地”。
三、陽刃
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乃甲卯、丙戊午、庚酉、壬子,乙丁己辛癸五陰干無刃,故曰陽刃。唯五陰干見傷官在干,与羊刃同禍。下文論五陽干之刃,即陽刃。
1、劫財、陽刃,切忌時逢,歲運并臨,災殃立致。 2、日干無气,時逢陽刃不為凶。 3、陽刃衝合歲君,勃然禍至。 4、柱原有刃,見衝或合,歲、運再臨衝合,大凶,或歲衝合而運不衝合,運衝合而歲不衝合,其禍減半。 5、陽刃主眼大須黃,性剛心高,無惻隱慈惠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多帶宿疾,貪暴不足,進退狐疑,偏生庶出,离祖過房,克父傷妻,或見三刑或自刑、魁罡,主發跡邊疆。 6、陽刃之支怕衝。唯甲戊庚見刃逢衝,發禍多險,壬丙逢刃見子午衝,多無禍。 7、陽刃重重又見財,富貴饒金帛。 8、陽刃喜偏官、印綬,忌返吟、伏吟。 9、陽刃喜見七殺,七殺喜見陽刃,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刃殺俱全,常人無有。 10、命原有殺刃,歲運又逢,或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之鄉,俱發大福;命有刃有印無殺,歲運逢殺,反轉成福厚;柱無刃殺,命合財官,歲運同遇刃殺,主一歲蹇滯,因財爭競,兄弟分居,离妻去妾;原柱無刃,行刃運雖無妨,亦主有克妻之事;元有刃,歲運切不宜再見傷官財地,原帶傷官財星,歲運再逢,禍害极重,身弱尤凶。 11、日刃有三日:丙午、戊午、壬子,又為孤鸞煞,男妨妻,女妨夫。 12、日刃不喜刑衝破害三會六合,要有七殺相制,再行官印鄉,便是好命。 13、日刃大忌又衝又合,喜官殺相制,合刑者凶,遇印者吉。 14、有殺無刃,施為有勇無謀,有刃無殺,作事濁而不顯,無殺遇殺,竊恐禍患相侵,有刃遇刃,須忌災厄相犯。 15、自刃有三日:丁未、己未、癸丑,飛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与日刃喜忌大体相同。 16、年上陽刃与時上陽刃最重,年上主破敗宜基,不受父母產業,平生施恩反怨;時上主克妻子,晚無結果,余柱再逢,手足災疾,月上稍輕,日上又輕。 17、月日干支帶財多,日干衰弱,時帶陽刃,無害;月帶七殺,時帶陽刃,日主有气,大貴;月帶陽刃,時上微帶官星,力不能制,亦凶。 18、陽日干,男命天干帶劫財,又見傷官,必克妻子,女命犯此克夫。 19、比肩劫財,乃劫奪之神,財多身弱,遇之為奇,財弱身旺,見之為禍;有財遇劫,運入財鄉,自可成家;無財遇劫,縱非財年,亦須見破;原劫又遇劫運,守窮途而凄惶。 20、劫財羊刃,离祖成家,外象謙和尚義,內心狠毒無知,有刻剝之意,無慈惠之心。 21、陽刃重重又見殺,大貴登科甲。 22、陽刃偏官有制,膺職掌于兵權。 23、男逢陽刃,身弱遇之為奇。 24、羊刃七殺,出仕馳名。 25、羊刃入官殺,威震邊疆。 26、陽刃重重三四,必須患疾盲聾。 27、滿盤陽刃,必定分尸。 28、陽刃或逢印綬,縱富貴而殘疾在身。 29、比肩陽刃格非常,要見官星与殺鄉,元辰若無官殺制,再行比劫禍難當。 30、財星輕弱刃剛強,身旺之鄉大不祥,鳳寡鸞孤清夜怨,等閑妻克兩三雙。 31、羊刃嫌衝合歲君,流年遇此主災屯,三刑七殺如交遇,必定閻王出引征。 32、時逢羊刃喜偏官,若見財官禍百端,歲運相衝并三合,悖然災禍又臨門。 33、羊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气高強,刑衝太重多凶厄,有制方能保吉昌。
四、劫財
1、五陽見五陰又稱為“敗財”,如甲見乙之類,主克妻、害子;五陰見五陽為“劫財”,如乙見甲之類,主破耗,防小人,不大克妻。 2、男命若見比肩劫財多,必克妻再娶;女命見傷官多,必克夫再嫁。 3、劫財羊刃最無情,不帶官星一世貧,甲乙互逢皆仿此,縱多財帛化為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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